廣州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律師 廣州刑事拘留律師會見 

概述:廣州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律師 廣州刑事拘留律師會見 取保候審 不批準逮捕 不起訴 緩刑 罪輕辯護 無罪辯護 上訴改判 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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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4:33:02 點擊1045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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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的行為。
  根據犯罪構成的一般原理,認定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首先得看這一行為是否具備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即主體要件、客體要件、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否則就不能認定其為犯罪行為,同時它也是區(qū)分此罪與彼罪的依據。下面就從這四個要件來分析制作、復制、出 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特點與內容。
 。ㄒ唬┛腕w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文化娛樂制品的管理,其犯罪對象是淫穢物品。所謂淫穢物品主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響、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有關人體生理、醫(y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也不能視為淫穢物品。
 。ǘ┛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制作 、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
 。薄ⅰ≈谱饕x物品的行為
  制作,即制造。制作淫穢物品,是指通過某種方式利用某種有形形式帶有創(chuàng)作性的導致淫穢物品產生乃至可見之于世的行為。制作淫穢物品的行為有四個要素:一是行為帶有創(chuàng)作性或原創(chuàng)性。淫穢物品可以看作是行為人的作品,行為人將一定的想法、觀念或情感通過構思、取舍、選擇、安排、設計或組合在淫穢物品中表現出來。因而淫穢物品所具有的特征“誨淫性” ,即是行為人在制作中的主觀見之于客觀的過程,是一種嚴重違背社會道德、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的創(chuàng)作行為。二是通過某種方式,利用某種手段,例如編寫、攝制、繪制、雕刻、研制、設計等手段。制作不同的淫穢物品會因其載體不同或物質形式不同而有其特殊的手段。如制作淫具,就可能有設計、研制、試驗、組裝、生產等一系列行為方式;制作淫藥,就可能有采集原料、配制、實驗、生產等一系列行為方式。三是利用某種有形形式,即要有一定的載體或某種淫穢物品是一種實物。有形形式包括:文字形式,如書刊、報紙,以及劇本等;繪畫形式,如圖片;音像形式,如電影;攝影形式,如照片、電視、錄像、錄音,國際互聯網也可年看作是這一形式;實物形式,如雕塑、淫具、淫藥等。淫穢物品具有有形形式,使之與非有形形式的淫穢行為(如表演),宣揚淫穢內容的口頭作品區(qū)分開來,這也有利于正確界定罪與非罪,以及和其他罪的界限。四是制作行為能夠產生一定的結果,即淫穢物品可能的或現實的被產生出來,見之于世,這也是行為人制作行為所追求的,因而也就與單純的停留在意識活動范疇的構思、揣摩區(qū)分開來,對于后者是不能認為是犯罪的。
  2、復制淫穢物品的行為
  所謂復制,指以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某一物品制作多份的行為。復制淫穢物品,指對已有的淫穢物品進行仿造或重復制作,使之再現。其特征表現為:一是復制行為沒有原創(chuàng)性或創(chuàng)作性。即行為人是對已有的淫穢物品進行仿造,而該淫穢物品可能是別人創(chuàng)作出來的或行為人已經創(chuàng)作出來的。例如翻錄淫穢錄像,就是利用一定的設備將已有的淫穢內容轉錄下來,行為沒有原創(chuàng)性或創(chuàng)作性是復制行為的最顯著的特征,從而將其與本罪中的制作淫穢物品的行為區(qū)分開來。二是復制行為往往具有重復性。即行為人利用同一的方式(有時可能運用幾種方式)將已有的淫穢物品仿造為多個。這也是復制行為危險性的集中體現,行為人利用某種復制手段將淫穢物品的數量增多 ,為其廣泛散播創(chuàng)造了可能。
 。、出版淫穢物品的行為
  出版,指將作品編輯加工后,經過復制向公眾發(fā)行。出版淫穢物品的行為,是指出版單位以合法名義編輯、印刷、發(fā)行淫穢書刊、圖片和音像制品。其特征主要三個方面:一是行為主體是出版單位,即經國家出版管理部門審批登記,經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并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的出版單位,如各類出版社、雜志社、報社、音像出版社等。在我國,除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版在社會上公開發(fā)行的圖書、報刊、圖像出版物。因此,如果不是出版單位的其他單位、個人制作、發(fā)行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則應區(qū)分不同情形視為制作行為或復制行為。二是出版淫穢物品須以合法名義。出版單位在社會上公開發(fā)行出版物,是國家正式批準的,即享有合法的行政許可,因而其出版淫穢物品形式上是合法的,如具有國家統(tǒng)一的書號,其發(fā)行、流傳也是公開的。當然,并不能因為其出版行為具有合法名義而否認其實質的違法,因而以合法名義出版的某些個人印刷、發(fā)行淫穢出版物的行為沒有什么本質上的不同,即都是為國家法律所禁止的。三是出版的淫穢物品限于出版物。即限于文字型、繪畫型、攝影型、音像型淫穢物品,而對實物型淫穢物 品則無所謂“出版”的。例如,淫穢的雕塑可能由制作工藝美術品的單位制作、復制,但其將之推向社會則不能認為是出版。
  4、販賣淫穢物品的行為
  販賣淫穢物品的行為,指向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有償轉讓淫穢物品的行為。主要包括出售和交換兩種方式。其特征有二:一是販賣淫穢物品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人。對特定的人的販賣行為,表現為行為人與該特定人具有較為固定的或長期的交易關系,如批發(fā)淫穢物品;對不特定人的販賣行為,表現為行為人非固定性地向他人有償轉讓淫穢物品,如零售淫穢物品。顯然后者較前者具有更強的直接和擴散性。二是販賣淫穢的行為,直接以獲得現實的對價為目的。
  對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處罰規(guī)定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 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凱華國際中心第7、8、9層(共三層,面積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說明:地處天河中心區(qū)(中央商務區(qū)),地鐵5號線“cv獵德A”出口,或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廣州圖書館方向走。律師網站:https://www.lawyery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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