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宅基地買賣合建合同無效起訴律師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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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凱華國際中心第7、8、9層(共三層,面積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說明:地處天河中心區(qū)(中央商務區(qū)),地鐵5號線“獵德A”出口,或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廣州圖書館方向走。 

             

以下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廣州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后買方能得到什么補償? 

律師解答: 

1、非同村村民合作建房分房協(xié)議無效; 

2、協(xié)議無效后,出地方應當按市場評估確定的房屋整體現(xiàn)值扣除宅基地區(qū)位樓面地價后的價值補償出資方。 

案例:羅某為出地方,陳某為出資方,雙方于1990年簽訂《合建住房樓協(xié)議書》,約定合建住房樓一幢2層,各占一層,建筑成本4萬元以羅某的名義辦理了宅基地證。2014年羅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房屋。 

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建住房樓協(xié)議書》無效,陳某應當返還房屋給羅某,羅某應當返還陳某建房款并補償陳某涉案房屋的建筑物價值,即按市場評估確定的房屋整體現(xiàn)值扣除宅基地區(qū)位樓面地價后的價值。涉案整幢房屋經評估整體價值為105萬,其中宅基地區(qū)位樓面地價為100萬,建筑成本價為5萬元,羅某應當向陳某返還建筑成本5萬元。法院終判決:1、陳某返還所占羅某的房屋;2、羅某返還陳某建房款4萬元。3、羅某返還陳某建筑成本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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